摇号申请(汇总18篇)
摇号申请(1)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摇号申请(2)
第一步:登录网址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第二步:选择“个人申请”
点击【我想买车】下【个人申请】菜单,进入个人申请界面。
第三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请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然后【选择】相应身份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第四步:申请填写(以本市户籍人员为例)
在申报填写界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想重新选择身份类型点击【返回】。信息中除了“电子邮箱”外其他字段都为必填项,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
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确认填写所有信息无误,然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进入短信确认界面。
第五步:短信确认
输入正确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顺序码】,输入密码,点击【提交】。
第六步:完成申请
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表示数据已经提交到系统后台。完成数据申报后,点击【打印】直接打印申请表单,点击【下载】保存申请表单。
摇号申请(3)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配置指标申请。
1月1日至3月8日提交的申请,指标管理机构于3月9日归集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于4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可在指定网站或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4月23日前(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相应审核单位应当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
摇号申请(4)
一、上海市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二、外籍人员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4、连续缴纳满3年个人所得税清单(承诺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的不需要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清单)。
三、香港、澳门地区人员
1、有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摇号申请(5)
一是,带着你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
1、报废车辆。
2、过户车辆。
二是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现在牌照是终身制,汽车上牌照后不可以更换牌照。
除非过户后可以重新办。但新牌属于购车人,要想更换牌照,除非买别的车,所以更好车牌号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汽车过户,然后将旧的车牌号一同过户给别人或将其注销,自己再重新办理一个。根据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上牌照一般为15至30日后必须上牌照,所以更换车牌号需要及时,过期则作废。
1、车辆号牌可以注销,但是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必须在您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你还可以更换自己机动车牌号的,拿上自己的行车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就可以了。按照规定,这种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2、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了,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一般来说在过户的时候。车管所会要求您把牌照上交,如果对方当时没有牌子,只要办理一个遗失手续就能把不用缴纳牌照。对于车管所来说您这副牌子是已经遗失的,有两个方法处理:自行销毁(建议你这么操作)或上交车管所(他们也不一定收)。
养路费收缴是运管部门的责任,而车管所归交警部门管。两者属于两个部门。养路费还是您的,说明过户后没有去养路费稽征处去办理养路费异动手续。一般在车管所办理过户后凭注册登记证书去办理的。
您的车没有办理迁出手续,对方也肯定没有办理迁入手续。您应该及时去养路费稽征处去办理迁出手续一般肯定是要您把目前的养路费先付清在办理迁移手续的。不过现在据说要费改税了,如果相关机关人员未在两年内起诉您,则可以通过,在两年之内他都可以起诉您要求您把钱付清。 车牌已经没有问题了,对于车管所来说这块车牌已经处理报废或遗失,对您来说也没有用,怎样处理都一样。但千万不要拿出去用,这是伪造牌证。 每辆车都有相应的档案,档案随着车一起走的,调出的档案是当事人的任务。肯定会越拖越多,但是您缴费去的时候得把过户手续给办了,不办下个月还有养路费。
摇号申请(6)
一、在北京摇号的个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在北京摇号的家庭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摇号申请(7)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a、累积记分达到12分。
b、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c、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摇号申请(8)
1、登录车牌摇号系统网站,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并填写增量指标的相关信息。
2、填写完后等待审核,通常在每月20号之后通知上一轮的审查结果。
3、摇号在每月26号进行。如果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随后公布摇号结果。
4、如果已获得编码而没有中签,编码会保留三个月,在保留期之内自动转入下月的摇号序列。保留期到期后应该及时延期,否则将会失效。
5、中标后到指定业务窗口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摇号申请(9)
车牌不清的,应及时补办新牌照,不得自己涂抹。
虽然该车主自己涂上颜色并没有改变车牌的号码,但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车辆牌照都是使用特殊的反光材料制成的,如果出现号牌不清的情况,应及时到交管部门补办新牌照,自行使用颜料涂抹是不允许的。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以下罚款,扣12分。
综上,要是车辆不安装车牌的话,此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2分。需要注意这里的扣分处罚是很重的,毕竟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有12分,要是一次性被扣完了的话,那此时交警是会暂扣驾驶证的。
摇号申请(1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本处罚符合第五条规定,所以机动车号牌不清楚处罚是扣驾驶证12分,罚款20-200元,一般都是顶格处罚200元。
摇号申请(11)
一是,带着你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
1、报废车辆。
2、过户车辆。
二是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现在牌照是终身制,汽车上牌照后不可以更换牌照。
除非过户后可以重新办。但新牌属于购车人,要想更换牌照,除非买别的车,所以更好车牌号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汽车过户,然后将旧的车牌号一同过户给别人或将其注销,自己再重新办理一个。根据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上牌照一般为15至30日后必须上牌照,所以更换车牌号需要及时,过期则作废。
1、车辆号牌可以注销,但是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必须在您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你还可以更换自己机动车牌号的,拿上自己的行车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就可以了。按照规定,这种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2、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了,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一般来说在过户的时候。车管所会要求您把牌照上交,如果对方当时没有牌子,只要办理一个遗失手续就能把不用缴纳牌照。对于车管所来说您这副牌子是已经遗失的,有两个方法处理:自行销毁(建议你这么操作)或上交车管所(他们也不一定收)。
养路费收缴是运管部门的责任,而车管所归交警部门管。两者属于两个部门。养路费还是您的,说明过户后没有去养路费稽征处去办理养路费异动手续。一般在车管所办理过户后凭注册登记证书去办理的。
您的车没有办理迁出手续,对方也肯定没有办理迁入手续。您应该及时去养路费稽征处去办理迁出手续一般肯定是要您把目前的养路费先付清在办理迁移手续的。不过现在据说要费改税了,如果相关机关人员未在两年内起诉您,则可以通过,在两年之内他都可以起诉您要求您把钱付清。 车牌已经没有问题了,对于车管所来说这块车牌已经处理报废或遗失,对您来说也没有用,怎样处理都一样。但千万不要拿出去用,这是伪造牌证。 每辆车都有相应的档案,档案随着车一起走的,调出的档案是当事人的任务。肯定会越拖越多,但是您缴费去的时候得把过户手续给办了,不办下个月还有养路费。
摇号申请(12)
第一步:登录网址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第二步:选择“个人申请”
点击【我想买车】下【个人申请】菜单,进入个人申请界面。
第三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请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然后【选择】相应身份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第四步:申请填写(以本市户籍人员为例)
在申报填写界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想重新选择身份类型点击【返回】。信息中除了“电子邮箱”外其他字段都为必填项,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
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确认填写所有信息无误,然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进入短信确认界面。
第五步:短信确认
输入正确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顺序码】,输入密码,点击【提交】。
第六步:完成申请
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表示数据已经提交到系统后台。完成数据申报后,点击【打印】直接打印申请表单,点击【下载】保存申请表单。
摇号申请(13)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a、累积记分达到12分。
b、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c、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摇号申请(14)
一、上海市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二、外籍人员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4、连续缴纳满3年个人所得税清单(承诺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的不需要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清单)。
三、香港、澳门地区人员
1、有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摇号申请(15)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摇号申请(16)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需全部满足,申请过程选择普通车摇号或节能车摇号方式获取车牌指标的):
(一)住所地在本市(以下满足任意一项):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从4月起至本市停止实施延缓缴纳职工医保政策的次月(含),暂不审核申请人上一个月的医保缴费记录);
4、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7、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8、经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9、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10、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摇号申请(17)
一、在北京摇号的个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在北京摇号的家庭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摇号申请(18)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配置指标申请。
1月1日至3月8日提交的申请,指标管理机构于3月9日归集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于4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可在指定网站或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4月23日前(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相应审核单位应当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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