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集锦4篇)
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1)
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
一、发起筹建情况
20xx年 6月 12日,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盛财险”)。该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 10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 2亿元,占该财产保险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xx年 6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后,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组建融盛财险筹备组,积极开展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申请工作。
二、批复情况20xx 年 2 月 6 日,公司融盛财险筹备组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筹建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许可〔20xx〕67号),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弘焜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亿元,注册地沈阳市。
拟任董事长刘积仁,拟任总经理徐广哲。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 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
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
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融盛财险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后续融盛财
险仍需在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 1 年内完成筹建工作,待中国保监会对筹建工作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开展业务。
2、由于融盛财险的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预计本项投资获得投资收益的周期较长。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融盛财险筹建、设立的后续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2月6日
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问题的请示》(琼国税发〔20xx〕114号)收悉。关于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下设的斯达制药厂采购国产设备如何退税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外商投资企业下设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又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分厂),其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采购、自用的国产设备,由外商投资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退税。外商投资企业下设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不得申报办理退税。
以上,请遵照执行。
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3)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成立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的请示》(苏水管〔20xx〕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省委会109次会议议定事项,完善湖泊管理与保护体制机制,同意成立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
二、同意你厅提出的洪泽湖管委会组建方案。管委会主任由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环保、交通运输、渔业、林业等部门,淮安、宿迁市人民政府及所辖洪泽、盱眙、淮阴、宿城、泗洪、泗阳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组建方案由你厅按规定报省编办审核批准。
三、洪泽湖管委会成立后,要认真贯彻湖泊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加强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规划,统筹协调洪泽湖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等事务,切实强化湖泊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洪泽湖管理与保护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6日
同意支部换届的批复(4)
经x5年3月11日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
新成立“中共枯井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
新成立“宁安城际铁路老峰和平还建点项目临时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请你们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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