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有哪些(森林防火十不准是哪些)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3)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另外,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
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