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基本规则是
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最初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基本规则
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