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和所得税处理
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一赠一”是指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有偿赠送,因此它的纳税处理具体为:
1、增值税
(1)商品和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赠品不视同捐赠,不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00计算。
(2)只开具商品发票,未开具赠品发票,赠品视同捐赠并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10计算。
(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时,①开票的时候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②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赠品应视同销售来缴纳增值税。
外购的赠品若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2、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3、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购买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销售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以上就是关于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和所得税处理的回答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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