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知识资料(必备4篇)
驾驶员安全知识资料(1)
一、步行安全
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 乘车安全
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学会报警
一、学会报警
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话号码。
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
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拨打110、119、120、122(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空气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禁止使用电话报警,防止引发爆炸或爆燃。
二、拨打110求助或报警作文
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
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正在发生或发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拨打119报火警
自己所在场所及周边发生火灾时,要尽快拨打119报警。
发现草场、山林着火时,可拨打119报警。
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什么材料着火、着火地点及火势大小。
报火警后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的道路。
火势危及自己的生命时,要先逃离火场,再报警。
没有电话或消防队的地方,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不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围观,防止自己受到伤害。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时,也可拨打110。
五、拨打120与999急救
自己、家人或他人发生疾病及各类伤害事故需要医疗救助时,可拨打120。
拨打120时,要讲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点及目前所处危急状况(如骨折、严重外伤、大量出血、呼吸困难等)。
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驾驶员安全知识资料(2)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一、步行交通安全常识
1、 要在马路便道内行走,不能区分便道的靠路右边行走。
2、 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横穿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必须走人行横道。
3、 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 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拦。
5、 不在道路上进行滑旱冰、打羽毛球等体育或游戏活动。
6、 低年级学生上、放学要由家长接送,上街、游玩应有成年人陪同。
二、 骑车交通要求
1、 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文明骑车。
2、 和他人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不逆行,不扒车行走,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3、 过路口要严守信号,遇红灯亮时要把车停在停车线以外,不准绕行信号灯行驶。
4、 各行其道,在没有划分车道的路上,要靠右边行驶。
5、 车辆铃、闸、锁、牌要齐全有效。不准乱停乱放。
6、 未满12周岁的学生绝对不允许骑自行车。
注意: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三、 乘车交通安全常识
1、乘坐汽车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许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车行驶过程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4、不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注意: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行人要走人行道。
人行道是指车行道两侧供行人通过的路面。行人走“人行道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有规定。当同学们进行到设在隔护栏的街道,千万不可在隔带内行走,因为隔护栏内是机动车行驶的专用道。机动车行驶的速度快,加之护栏内一般只有来去两个通道,用于机动车会车,如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护栏内,引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严格遵守靠右行走的原则。
在没有人行道的街道和公路上,一定要靠路右行走。特别是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能三五成群、成排地行走,因为这样占了道路的路面,影响机动车会车和正常行驶,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不准突然横穿公路。
行人进行在没有隔护栏的街道和公路上,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须注意车辆,不准追跑。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街道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这样可以缩短穿过公路的时间。
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因为扒车身体悬空,很有可能掉下来造成死亡;追车因跑动惯性易与突然减速下来的汽车尾部相撞;强行拦车容易因车辆紧急刹车汽车方向失控将拦车者撞伤、 。
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护理。
儿童因年幼无知,不懂安全知识,不知避让车辆,一遇突然情况,不知所,就容易发生伤亡事故。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儿童上街或上公路,必须有成年人带领。家长要经常教育儿童不要在道路上进行打闹、玩耍、乱跑、扒车等妨碍交通的活动,保障他们健康成长。
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因为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年龄小,遇事惊慌,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碰到意外情况就不知如何处理。如今,大多数儿童是独生子女,一旦出了事故损失将无法挽回。
骑自行车不许逆向行骑。
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不划设车辆分道路线的道路上,应靠右侧行驶,即从道路右边算起米内的活动空间行驶。为什么要靠右行驶呢?因为这是国际惯例靠右行驶原则,我国采用了这一国际惯例,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一律靠右行驶。这样,可以使道路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同时,可以减少冲突,预防交通事故。保证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如果逆向行驶,必然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
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坐公共汽车、出租车或者长途汽车等。
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
乘坐货运机动时,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另外,下车的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马路。在乘车时,不要催驾驶员开快车,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作其它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活动。
乘坐小客车的人,在停车下车时,应开右侧车门,如需开左侧车时,应先观察,确认车后无来车时,再开车门下来,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严禁站在驾驶室与货物之间的地方,以防急刹车时货物向前移动,将乘车人挤伤。
驾驶员安全知识资料(3)
一、正确控制车速
正确控制车速,是安全行驶的一个必要条件,所谓“中速行驶,安全礼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
。一般来说,许多司机根据自己驾驶车辆的车型和性能,经过实践和测试,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爱、感觉最自如的一种车速。如果这种行车速度能够符合交通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和交通环境,即可把这种车速定为自己的安全车速。
当然,城市与乡村不同,山区与平原不同,正确控制车速,还必须注意下列车
辆的行驶环境:
(1)密切观察沿途交通标志,遇有限速标志时,须严格按标志规定行驶。
(2)根据行驶道路状况和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3)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自己的车速随车流速度行进,不要性急超车。
(4)尽量保持经济车速的稳定,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汽车载重量轻、道路条件好时,经济车速可适当高一些,而汽车载重量大、道路条件差时,经济车速就必须低一些。
(5)行驶中,车速与通向行驶车辆间距相适应。在不同天气、道路、车速条件下,与前车间距也不相同,间距大小以确保安全为适度。
二、减递会车
车辆在没有设置中心分隔护栏的道路行驶,与前方来车交会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并选择比较空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时,要降低车速,开近灯光,即使是在路面较宽的双车道,也应该慢车交会)。
如果在行驶前方的道路右侧有障碍物时,要根据离车距障碍物的距离、速度以及道路状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会车还是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以错开两车越过障碍物的时间,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如果对越过障碍物的判断没有把握,则应降低车速,缓行至障碍物近处,不要忙于超过,让对面来车通过障碍物后在继续行驶:如果估计两车要在障碍物处会车时,应主动减速、停车、调整车体位置或倒车让路,不要抢行堵住来车行驶路线:如果可能在路面较窄或道路两侧均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时,则应该根据对方来车速度和道路条件预选交会路段,正确控制车速,以保证两车在选定的路段交会。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当下破车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该让下破车)。
夜间会车时,要按规定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交会时要减速,防止碰撞前方右侧的行人和骑车人。
会车时,还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情况,看清预计会车地点的行人动态,当行人被来车挡住时,要防止这行人忽略本车,因此,要鸣号示意。总之,在有行人处会车时,必须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三、不可抢行超车
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则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断路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在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径交叉路口、人横行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由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
驾驶员安全知识资料(4)
一、正确控制车速
正确控制车速,是安全行驶的一个必要条件,所谓“中速行驶,安全礼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
。一般来说,许多司机根据自己驾驶车辆的车型和性能,经过实践和测试,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爱、感觉最自如的一种车速。如果这种行车速度能够符合交通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和交通环境,即可把这种车速定为自己的安全车速。
当然,城市与乡村不同,山区与平原不同,正确控制车速,还必须注意下列车
辆的行驶环境:
(1)密切观察沿途交通标志,遇有限速标志时,须严格按标志规定行驶。
(2)根据行驶道路状况和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3)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自己的车速随车流速度行进,不要性急超车。
(4)尽量保持经济车速的稳定,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汽车载重量轻、道路条件好时,经济车速可适当高一些,而汽车载重量大、道路条件差时,经济车速就必须低一些。
(5)行驶中,车速与通向行驶车辆间距相适应。在不同天气、道路、车速条件下,与前车间距也不相同,间距大小以确保安全为适度。
二、减递会车
车辆在没有设置中心分隔护栏的道路行驶,与前方来车交会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并选择比较空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时,要降低车速,开近灯光,即使是在路面较宽的双车道,也应该慢车交会)。
如果在行驶前方的道路右侧有障碍物时,要根据离车距障碍物的距离、速度以及道路状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会车还是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以错开两车越过障碍物的时间,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如果对越过障碍物的判断没有把握,则应降低车速,缓行至障碍物近处,不要忙于超过,让对面来车通过障碍物后在继续行驶:如果估计两车要在障碍物处会车时,应主动减速、停车、调整车体位置或倒车让路,不要抢行堵住来车行驶路线:如果可能在路面较窄或道路两侧均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时,则应该根据对方来车速度和道路条件预选交会路段,正确控制车速,以保证两车在选定的路段交会。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当下破车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该让下破车)。
夜间会车时,要按规定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交会时要减速,防止碰撞前方右侧的行人和骑车人。
会车时,还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情况,看清预计会车地点的行人动态,当行人被来车挡住时,要防止这行人忽略本车,因此,要鸣号示意。总之,在有行人处会车时,必须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三、不可抢行超车
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则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断路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在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径交叉路口、人横行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由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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