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足下的上一句是什么是谁写的
“始于足下”的上一句是“千里之行”,是老子写的《老子》第六十四章的内容。
作者简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老子是春秋时期的陈国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与庄子并称“老庄”。后被道教尊为始祖,称“太上老君”。在唐朝,被追认为李姓始祖。曾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
全文为: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释义:
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政,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粗木,是从细如针毫时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一筐土一筐土筑起来的;千里的行程,是一步又一步迈出来的。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
注释:
①持:维持、掌握、保持。
②兆:征兆、端倪。
③泮:散、解、分。
④累土:一筐土。
⑤复:返、回。
⑥辅:助。
赏析:
本章老子承上章之章旨,首先指出事物在“安”、“未兆”、“脆”、“微”的阶段容易处理的四种情况,由此提出人做事就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才行;其次举出事物由小而大、由近至远的三个事例,由此提出人做事就要“慎终如始”,心意不可松懈,一点一滴去完成,这样才能“无败事”。最后,老子又重申“自然无为”。
具体来说,老子首先指出“持于安,谋于未兆,泮其脆,散其微”的四种现象,是为了提出“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方法。这就是说,见事相之未显,睹事理之微芒,即治之于事物将动未作之际,这样既可用力优省,又可避患蔓延。反之,若等事相已显而为之,则欲其成而反败,等事态已乱而治之,则欲其平而反乱。这些,就是通常说的“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而这种方法,世间常见也常用,《韩非子·喻老》中讲到:“白圭之行隄也,塞其穴;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释义:白圭巡视长堤时堵塞小洞,老人谨防起火而涂封缝隙),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而不至于“千丈之隄,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释义:千里大堤,因为有蝼蚁在打洞,可能会因此而塌掉决堤;百尺高楼,可能因为烟囱的缝隙冒出火星引起火灾而焚毁)。而说蔡桓侯不听扁鹊之言,不肯早治病而至于病入骨髓,则更证实“防微杜渐”的重要性。
由此类推,医人之防疫,遇怪病即杜绝病源,或施免疫之针于先,也均是“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再由此类推,治国平天下也须遵循此理法。
接下,老子为了进一步说明此理法,继续举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以喻说既然一切事物均由微小积累而成大,那么对有害之事就该防微杜渐、扼杀于摇篮中,勿使蔓延;反之,若是有益之事,亦该及早发现,促其成长。而在促其事成之时,就要“慎终如始”。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远大的事情,必须有毅力和耐心,一点一滴去完成;心意稍有松懒,常会功亏一篑。”
在讲了这么多的处事有为之后,老子害怕人之理解运用有误,故又重申诸如上述这些处事有为是在不敢勉强作为的前提下的处事有为,这就像种苗于深耕厚耘及秋自穰一样,你不必多此一举,拔苗助长而与福生赘。但世人常不知物之自然,总认为非为就不能成功,非执就不能持有,这样就往往导致“有为”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