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为我校创造一个整洁、秩序井然的良好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清洁工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工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劣迹。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积极热情主动,保证完成任务。
4、爱护设备和劳动工具,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5、认真执行具体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二、工作区域
学院公共卫生区及各绿化带
三、卫生与安全要求
1、值勤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3:00—5:30
2、清洁工必须在值勤时间内把自己负责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3、垃圾桶要坚持每天清理,做到干净、卫生,垃圾道口四周做到无杂物。
4、保管好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各类耗材。
5、服从主管领导w袷乩投纪律。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清洁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将工作中拾到的破烂堆积。
2、严禁搞无原则纠纷。
3、清洁工要严格做到上午8:30以前把校园主干道打扫干净,下午值勤时间再清扫一次。
4、严禁在值勤时私自离校,做到有事请假,得到准许后方可离校。
5、严禁在上班期间进入办公室闲谈或干私活。
五、奖惩
1、责任和工资挂钩,视工作表现发给工资,每天接受学校卫生检查,每月由后勤管理处按照考核制度等级发给浮动工资200元。
2、出现事故要追究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
3、清洁工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辞退。
4、清洁工如提出辞职须提前通知甲方,待新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