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检察院的叔叔和阿姨给我们讲有关法律的一些案例和有关法律的自我保护或自救的小知识。
开始演讲了,阿姨告诉了我们许多有关法律的案例,例如:有三位同学,在未成年时去抢劫,虽然被发现了,但是按照法律,未成年人在不满14周岁时,是不负任何法律刑事和责任的,但是,他们接受了少管所的教育,出来后,他们不以为然,以为法律不但不能对他怎么样,而且还以为法律不能够制裁他们,14周岁后,他们又去抢劫了,这次,他们已经满了十四周岁。最后,那三个人天天享受着“铁窗生活”其实,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那三个人他们之所以会去抢劫、之所以会去“铁窗生活”,那是因为他们错失了最最宝贵的东西,而那样东西正是人们心中所期盼、所等待的“自由”。
下面,我就与大家谈谈自我保护的知识。
很多同学之所以会被坏人杀害,是因为不懂的自救,同学们不知道在坏人来临之际,不懂得找机会逃跑、不懂得自我保护意识,反而还凑到坏人跟前看热闹,结果,被歹徒夺去了一条宝贵的生命。还有的是,如果一人独自在家,碰到有不认识的人来敲门,一定要打电话通知父母,不要自己随意、盲目的开门,这样,很有可能会造成失去生命的危险,也给歹徒制造了机会。
三个小偷因为失去了自由,去抢劫,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关进了永远的苦海——“铁窗生活”。听了这次讲座,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尊法、守法、爱法,成为一个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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