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的承诺书
为促使家庭全体人员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美好家园,维护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特作如下承诺:
1、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防火期间,坚决做到在林区和林区边缘不吸烟,不上坟烧香烧钱纸、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田埂、不烧火土灰等。违者自觉接受500至3000元的处罚。
2、遵守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规定,自留山、责任山和承包经营的山林,需要生产性用火的,坚持做到按程序申报审批,坚决不擅自烧火炼山。违者自觉接受不低于3000元的处罚。
3、对家中的老人、小孩或有智障的人员,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坚决做到不让他们在野外玩火、用火。违者自觉接受200-3000元的处罚。
4、如因家庭人员责任,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承担扑火费用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发现有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火灾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报告。发生火灾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主动参与扑救,并服从指挥调度人员的安排,违者,自觉接受村民公约等有关规定的'处理。
此承诺一式三份,镇政府、村委会和承诺家庭各存一份。
承诺家庭代表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盖章)
(签名) 村长 镇长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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