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怎么处罚 11月1日后北京超标电动车上路将扣车罚款
导语:电动车是现在大家出门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大部分电动车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这也让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而增加电动车的电池,这也造成了市面上出现了有安全隐患的超标电动车。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了最新关于北京市对于超标电动车上路的管理规定。那么,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怎么处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有关的规定。
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
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怎么处罚
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11月1日后北京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将扣车罚款
市交管局强调,11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按照《条例》规定: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交管部门当场免费登记并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需预约后进行办理。市民可通过“北京交警”APP在线预约,按照预约的时段进行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对于申请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提供绿色通道,市民可直接前往办理。
在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时,无需预约。便民服务点提供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方便市民就近、快捷办理,建议市民朋友优先选择便民服务点进行办理。网点信息在交管局网站(http://jtgl.beijing.gov.cn)实时公示,市民群众可自行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及办事地点。
警方提示说,对于暂无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市民,无需赶在11月1日前扎堆办理车辆登记,今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办理。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处罚标准:
驾驶未经登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清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通知
自2021年11月1日起,未登记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为落实北京市的相关管理政策,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内电动车管理制订如下措施:
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学校禁止未悬挂正规号牌(含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对停放在校园内无牌或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予以贴条告知,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置超标车辆。
二、根据《清华大学学生电动自行车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办法》,禁止未持有电子标签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学生生活区。
三、电动自行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在校内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避让行人和自行车,禁止鸣笛噪音,禁止边行驶边使用手机,提倡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
校园电动车管理
四、持续强化对快递外卖及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管控工作,加强人员信息报备、校门查验、校内监管和违规行为处理。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通行(限行)区域和时段管理机制。
五、各单位、楼宇物业应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杜绝办公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进入所有教学、科研、办公场所和学生公寓。
六、学校各单位应及时开展相关宣传,要求本单位人员遵守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
七、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拒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学校将及时现场处置,采取提醒劝阻、登记记录、挪移车辆并集中停放等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八、如发现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情况,师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1、拨打电话
保卫处交通办62782602
学生社区中心综治办62783996
街道物业服务中心62773500
2、线上留言
通过小研在身边、水木汇、艾生权、我们的家园、行在清华等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平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