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收。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外贸企业会计学。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6、预付账款转入。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使用说明: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