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期增长量 逐期增长量计算公式
逐期增长量也称为逐期增减量,指的是时间序列中各期发展水平与其前期发展水平的差额,是作为反映逐期增加或减少数量的指标。逐期增长量的计算公式为:逐期增长量=报告期发展水平-报告期上期发展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利用历年各月的资料编制的时间序列,还可以计算一种特殊的逐期增减量——年距增减量,即用报告年的某月的发展水平减去上一年同月的发展水平。其意义在于消除由于季节不同对某些客观现象的影响。
逐期增长量的公式
逐期增长量公式表示为:
逐期增长量=报告期发展水平-报告期上期发展水平=ai−a0
逐期增长量与累计增长量的关系
1、逐期增长量与累积增长量分别构成的新的时间数列,首项相等。
2、累计增长量是相应的逐期增长量之和。
3、相邻两项的累计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的逐期增长量。
统计学的基本概念:个体:个体是指根据研究目的通过统计分析确定的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单位,因此个体也称为观察单位。例子:分析业务人员报销费用时,是观察公司。变量: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研究对象,然后观察(或测量)研究对象的某项或研究指标。这个观察项目或研究指标称为变量;连续变量:又称区间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