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成立条件
私募股权基金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1、成立的名称要和《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符,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中不能带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5、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能包括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6、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私募股权基金成立条件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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