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税法9月1日开始实施 新契税法有哪些变化
新契税法9月1日开始实施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与此相应,1997年7月7日以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届时也将废止。
新契税法有哪些变化
一、法定税率并未改变
《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二、《契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略有调整,最主要的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纳入征税范围。
三、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
《契税法》还明确了退税情形、强化了涉税信息保密,这是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新契税法影响购房吗
虽然新契税法基本平移了暂行条例,但优惠税率和征收率至今仍会延续,并不会给购房者增加购房成本,也就是说现行的契税1%、1.5%甚至2%的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