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如何写会计分录 地方教育附加的定义
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如何写会计分录
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交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教育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附加费。
地方教育附加的定义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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