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及会计分录是什么 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及会计分录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10%,会计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本年利润提取,故在会计年度终了提取。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增加资本(或股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用途
1、提取盈余公积是对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限制。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所对应的资金一旦形成,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2、盈余公积的用途不是指盈余公积的实际占用形式,提取盈余公积并没有将这部分资金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分开。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转增资本,都只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一种转变;
3、企业盈余公积余额,仅代表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说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只是一个来源。形成的资金可以表示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以表示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与企业其他来源形成的资金一起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