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名字不能用红色笔来写?
红色,也就是朱红色。过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称为朱批。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红色作批示的。所以,红色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一直沿用。死刑犯之所以用红色写名字,就是表示,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剥夺了他的生命,不可挽回。
中国古代有“丹书不祥”的说法:
1、古代衙门多用朱笔记录犯人的名籍,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在《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中就提到:斐豹,隶也,着于丹书。当时的罪犯通常被罚作官奴,并在丹书上做记录。
2、民间还传说阎王爷勾画生死簿时也是用红笔,被红笔填写名字的人迟早要到阎王那里去报到,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3、直到现在,处以极刑的罪犯名字上都用红笔打一个“×”或“√”。
4、古代统治者托言天命,宣称所谓“天书”是用丹笔所写,故称“丹书”,为百姓所忌用。
5、帝王发给功臣的优待证往往用“丹书”,免罪证件也是用红笔写的。
6、古时候,犯人被砍头的时候,血会溅到背后插的名字牌上,把名字染成红色。有时背后插的名字牌,是用鸡血写的红字。
因此,人们忌讳用红色墨水(注:现代意义上已不局限于墨水,下同)来书写文字,尤其忌讳用红色墨水书写人的名字。
特意用红色墨水书写文字时:
1、用红色墨水写信,表示绝交。
2、用红色墨水写文章,表示此为绝笔。
3、用红色墨水写别人的名字,别人会理解为书写者希望这个人死。
中国习俗礼仪中,可以用红色墨水的情况:
1、古人校勘文字时用丹铅(丹砂和铅粉)书写。编辑在校对勘误时可用红色书写。
2、会计可用红色墨水记录亏帐、批改更正。
3、老师可用红色墨水批改作业、阅卷评分。
4、自己可用红色墨水在自己的笔记中划出重点、修改错误等,但此笔记通常不为交他人阅读用。
5、医生的医嘱因故不再执行时,在原医嘱上以红笔写“未用”两字,并由决定者在该处以红笔签名。
总之,写给别人看的文字,通常不用红色。强调局部重点时,可使用红色。